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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2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2021-2023年原料仓库租赁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2021-2023年原料仓库租赁项目(三次)
1.2.招标编号:HNHWZB2021-12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4.招标内容:原料仓库租赁数量1处,包括在贮存原料期间的装卸、过磅、倒垛等相关的理货服务,租赁面积约14000㎡,其中存放烟梗仓库约36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5.服务期限:投标方中标后与招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一年。
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经招标方与中标方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有效期可以续展,但需重新签订书面续展合同,续展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最多续展二次。若任何一方不能签订续展合同的,应在合同到期前9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合同有效期内,因情况变化,招标方需要增减租赁面积或退租仓库,需至少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解除合同当月起,招标方不再向中标方方支付仓库租赁费及相关理货费;增减合同约定仓库的,从增减当月起,招标方按增减后的实际面积向中标方支付仓库租赁费及相应的理货费。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范围,并能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2.2.场地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仓库建筑面积约14000㎡,仓库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需提供仓库合法产权证明材料,保证在租期内无出让、抵押、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
【提供场地面积、仓库产权证明材料,租期内无出让、抵押、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的承诺书及防火等级承诺书】
2.3.税票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2.4.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6.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个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包含投标企业)
2.7.无行贿查询: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首页-高级搜索-全文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2.8.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
2.9.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2.10.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2.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9日起~2021年6月17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101室)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4.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基本户证明材料、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
2、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
4.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递交地址: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015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
5.2开标地点: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015室)
六.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安阳卷烟厂》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联 系 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372-5089912
联系地址:安阳市龙安区烟厂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82728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2单元10层北2号
2021年6月8日
附件
承诺函(格式)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1、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单位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2、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我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5、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我单位承诺具备满足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7、我单位承诺不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8、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9、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没有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也决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10、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串通投标。
1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的;
(4)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问题的;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 纳入河南中烟不良供应商名单的。
12、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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