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点击量:813
发布时间:2025-06-03
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宛城区新华书店院内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YX-2025-011
2、项目名称: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95623.16元 ;最高限价:1495623.16元
4.1、序号:1;
4.2、包号:HNYX-2025-011-1;
4.3、包名称: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工程项目一标段;
4.4、包预算(元):1495623.16;
4.5、包最高限价(元):1495623.16;
4.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4.7、采购预留金额(元):1495623.1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工程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已落实;
(4)采购内容:唐河县荷香居住宅小区封装阳台(113系列隔热断桥铝合金双内开、白玻双钢化5+22A+5、金刚网纱扇)暂定100户;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9、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及费用。
三、获取采购件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939607919@qq.com发送;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939607919@qq.com)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供应商报时请将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及采购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扫描件1套发送电子邮箱939607919@qq.com,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4.招标采购文件售价:现金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5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宛城区新华书店院内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宛城区新华书店院内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知
7.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项目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1人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2、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考虑路途时间等因素提前安排,逾期到达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7.3、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评审专家、各交易主体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后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定区域候标和开展工作,严禁随意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唐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唐河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与旭生路交叉口东
联系人:李龙
电 话:1862561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宛城区新华书店院内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3523677725
扫码关注我们